目录
一、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机构设置情况
二、2022年中共丽水市委统一战线工作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关于中共丽水市委统一战线工作部2022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二)关于中共丽水市委统一战线工作部2022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三)关于中共丽水市委统一战线工作部2022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四)关于中共丽水市委统一战线工作部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五)关于中共丽水市委统一战线工作部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六)关于中共丽水市委统一战线工作部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七)关于中共丽水市委统一战线工作部2022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八)关于中共丽水市委统一战线工作部2022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九)关于中共丽水市委统一战线工作部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三、名词解释
四、2022年中共丽水市委统一战线工作部预算表
(一)2022年市级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二)2022年市级部门收入预算总表
(三)2022年市级部门支出预算总表
(四)2022年市级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2022年市级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2022年市级部门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2022年市级部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2022年市级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2022年市级部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2022年市级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一)2022年市级部门预算财政拨款重点项目支出预算表
一、部门(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1.贯彻落实加强党对统一战线工作集中统一领导的要求,发挥市委在统战工作方面的参谋机构、组织协调机构、具体执行机构、督促检查机构作用,了解情况、掌握政策、协调关系、安排人事、增进共识、加强团结,协调统一战线各方面关系,组织和落实党中央、省委和市委关于统一战线工作重大决策部署,巩固壮大最广泛的统一战线。
2.研究统一战线工作的理论,推动落实统一战线工作的理论、政策和法律法规,深入调查研究,及时向市委报告统一战线工作情况并提出建议,统筹协调和指导检查全市统一战线工作。
3.负责发现、培养党外代表人士,负责党外人士的政治安排,会同有关部门安排党外人士担任政府和司法机关等领导职务,协助各民主党派市委会、市工商联等组织和团体做好干部管理工作,反映和协调解决党外代表人士工作生活中的实际困难。
4.贯彻落实党的宣传工作方针、政策,统筹推进国内外统一战线宣传工作,拟订统一战线宣传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研判涉及统一战线的舆情并协调有关部门应对处置。
5.负责联系各民主党派,通报情况、反映意见,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以及对民主党派的方针政策,支持、帮助民主党派加强自身建设,支持民主党派履行职责、发挥作用。
6.统一领导民族宗教工作。贯彻落实党的民族宗教工作方针政策,调查研究民族宗教工作问题,拟订民族宗教工作的政策措施。联系少数民族和宗教界代表人士,负责组织开展少数民族干部和宗教教职人员培训工作,根据分工做好少数民族干部培养和举荐工作,配合做好各级各类少数民族人才工作。依法管理民族和宗教事务,全面促进民族事业发展,巩固和发展党同宗教界的爱国统一战线。
负责起草有关民族宗教的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组织、指导民族宗教政策和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工作,督促检查有关民族宗教政策和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情况。负责指导县(市、区)处理民族宗教方面的突发性事件和影响社会稳定的问题,推进实施民族宗教事务服务体系建设,根据分工做好民族宗教领域的安全工作,协调有关部门履行民族宗教工作相关职责。组织协调全市民族宗教领域的对外交流活动,支持和帮助宗教界开展对外和对港澳台友好交流活动并办理相关事宜。
7.指导、监督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建设和民族区域自治法的贯彻实施,监督保障少数民族合法权益,协调处理民族关系中的重大事项。拟订少数民族事业等专项规划并协调组织实施,监督检查规划实施情况,参与拟订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相关领域的发展规划,促进建立和完善少数民族事业发展综合评价监测体系。会同有关部门推进和协调经济发达地区与民族地区的对口支援,协调有关部门做好民族地区的扶贫工作,参与协调民族地区科技发展、对口支援和经济技术合作等有关工作。研究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文化等社会事业方面的特殊问题并提出相关建议,配合有关部门处理相应事务。负责指导开展城市民族工作。
8.负责依法管理佛教、道教、伊斯兰教、天主教、基督教及其他宗教事务,依法保护公民宗教信仰自由和正常的宗教活动,维护宗教界的合法权益,促进宗教关系和谐。负责推动宗教界进行爱国主义、社会主义、拥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的自我教育,推动全市宗教发展的中国化进程。指导督促宗教团体依法依章开展活动,支持宗教团体加强自身建设,帮助宗教团体培养、教育宗教教职人员,办理宗教团体需由政府解决或协调的有关事务。负责民间信仰的行政监管,牵头协调相关综合事务和重要事项。
9.负责联系、培养无党派代表人士,支持、帮助无党派人士加强自身建设、发挥作用。调查研究党外知识分子和新的社会阶层人士情况并提出政策建议,联系、培养党外知识分子和新的社会阶层代表人士,开展思想政治工作,指导高等学校、科研院所、国有企业等有关单位和社会组织开展党外知识分子和新的社会阶层人士统战工作。
10.负责开展非公有制经济领域的统战工作,参与制定、推动落实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方针政策。调查研究非公有制经济人士情况并提出政策建议,了解和反映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的意见,联系、团结、服务、引导、教育非公有制经济人士,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和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健康成长。负责开展乡贤统战工作。
11.统一管理全市侨务工作,贯彻落实党的侨务工作方针政策,负责拟订全市侨务工作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协调、督促检查落实,调查研究国内外侨情和侨务工作情况,管理侨务行政事务,统筹协调有关部门和社会团体涉侨工作,联系海外有关侨团和代表人士,指导推动涉侨宣传、文化交流、华文教育、经济科技合作与交流工作等。依法组织协调归侨侨眷和华侨在国内合法权益维护工作。负责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考生身份确认工作,负责华侨、归侨和侨眷身份认定工作,负责《浙江省归国华侨证》核发工作。
12.协助管理县(市、区)党委统战部部长。受市委委托,领导市工商联党组,指导市工商联工作。指导市社会主义学院工作。指导市归国华侨联合会工作。管理统一战线有关单位和团体。
13.完成市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部门机构设置情况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中共丽水市委统一战线工作部预算包括:部本级预算。
二、2022年中共丽水市委统一战线工作部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关于中共丽水市委统一战线工作部2022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中共丽水市委统一战线工作部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城乡社区支出。中共丽水市委统一战线工作部2022年收支总预算4969.75万元。
(二)关于中共丽水市委统一战线工作部2022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中共丽水市委统一战线工作部2022年收入预算4969.75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增加3070.26万元,增长161.6%,主要是新增中南布拉格项目(产业提升)、欧美同学会等项目收入。安卓怎么安装365BET_365国际彩票下载_365bet亚洲足球赛
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4969.75万元,占100%。
(三)关于中共丽水市委统一战线工作部2022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中共丽水市委统一战线工作部2022年支出预算4969.75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增加3070.26万元,增长161.6%,主要是新增中南布拉格项目(产业提升)、欧美同学会等项目支出。
1.按支出功能分类,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438.61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0.85万元、卫生健康支出59.59万元、城乡社区支出3371万元。
2.按支出用途分类,包括人员支出968.19万元,占19.5%;日常公用支出249.56万元,占5.0%;项目支出3752.00万元,占7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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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转下年0万元。
(四)关于中共丽水市委统一战线工作部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中共丽水市委统一战线工作部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4969.57万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4969.57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438.61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0.85万元、卫生健康支出59.29万元、城乡社区支出3371.00万元。
(五)关于中共丽水市委统一战线工作部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中共丽水市委统一战线工作部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4969.75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增加3070.26万元,增长161.6%,主要是新增中南布拉格项目(产业提升)、欧美同学会等项目支出。
2.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438.61万元,占29.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00.85万元,占2.0%;卫生健康(类)支出59.29万元,占1.2%;城乡社区(类)支出3371.00万元,占67.8%;
3.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统战事务(款)行政运行(项)1057.61万元,主要用于2021年人员工资、津贴、绩效工资、奖励性绩效工资、住房公积金、通讯补贴、工会经费、福利费等支出。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统战事务(款)其他统战事务支出(项)381万元,主要用于侨务工作经费、教育培训经费、部机关日常工作经费、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代表人士数据库(数字转型)、世界丽水人联谊总会分会成立经费、乡贤经费、党派干部活动经费等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23.04万元,主要用于退休干部经费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48.21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24.11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5.49万元,主要用于社会保险费用支出。
(7)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59.29万元,主要用于按照国家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和计划生育支出。
(8)城乡社区支出(类)其他城乡社区支出(款)其他城乡社区支出(项)3371万元,主要用于补助华侨城项目基础设施建设。
(六)关于中共丽水市委统一战线工作部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中共丽水市委统一战线工作部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217.75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968.1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退休费、医疗费补助、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公用经费249.5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中共丽水市委统一战线工作部2022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中共丽水市委统一战线工作部2022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中共丽水市委统一战线工作部2022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关于中共丽水市委统一战线工作部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中共丽水市委统一战线工作部2022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5.47万元,与上年执行数持平,具体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用:根据因公出国计划和实际工作需要,2022年安排因公出国(境)费用预算0万元,与上年执行数持平。
2.公务接待费:2022年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5.47万元,与上年执行数持平。主要用于上级部门、各县(市、区)统战系统、党外代表人士、华侨、宗教界人士等公务活动接待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22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0万元,与上年执行数持平。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
2022年中共丽水市委统一战线工作部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249.56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14.29万元,增长6.1%,主要是人员增加导致相应的公用经费增加。
2.政府采购情况。
2022年中共丽水市委统一战线工作部各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1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116万元。
3.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中共丽水市委统一战线工作部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2022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及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4.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22年中共丽水市委统一战线工作部其他运转类项目和特定目标类项目均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3752万元,一级项目2个。
三、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2.专户资金:教育收费作为本部门的事业收入,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资金。
3.事业收入: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不含专户资金收入。
4.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其他收入:预算单位在“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专户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之外取得的各项收入(含上级补助收入和附属单位缴款等收入)。
6.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专户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上年结转”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弥补本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7.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8.基本支出:是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9.项目支出:是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0.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1.“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不含教学科研人员学术交流;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2.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3.一般公共服务(类)统战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4.一般公共服务(类)统战事务(款)其他统战事务支出(项):指反映其他用于中国共产党统战部门的事务支出。
1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含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6.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7.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1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指反映其他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19.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含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20.城乡社区支出(类)其他城乡社区支出(款)其他城乡社区支出(项):指放映其他用于城乡社区方面的支出。
市委统战部公开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