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丽水市委统战部(市民宗局)概况
市委统战部是市委主管统一战线工作的工作部门,市民族宗教事务局是主管民族与宗教事务的市政府组成部门,两者合署办公。
(一)市委统战部主要职能是:
1、组织贯彻执行中央、省委和市委关于统一战线的方针、政策、指示、决议;负责协调市级重大统战活动,督促检查各项统战方针政策的贯彻落实情况;向市委反映党外各界人士的意见和建议,协助做好思想政治工作。
2、负责联系各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代表人士;协助市委贯彻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发挥市级各民主党派参政议政和民主监督作用;支持、帮助市级各民主党派开展工作,加强自身建设。
3、负责调查研究有关民族、宗教工作的方针、政策问题;协调全市宗教专项工作;联系少数民族和宗教界代表人物;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少数民族干部培养和举荐工作。
4、负责开展以祖国统一为重点的港澳台和海外统战工作;联系港、澳、海外有关社团及代表人士;联系台湾各界人士,做好台胞、台属有关工作。
5、负责党外人士的政治安排,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培养、选拔、推荐党外人士担任政府和司法机关领导职务工作;做好党外后备干部和新的代表人物队伍建设工作;协助民主党派市委会、市工商联等团体做好干部管理工作。
6、负责开展经济领域统战工作;受市委委托领导市工商联党组;指导工商联工作;调查研究并反映我市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的情况,协调关系,提出政策建议;联系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做好思想政治工作。
7、掌握党外知识分子的情况,反映意见,协调关系,提出政策建议;联系、培养党外知识分子代表人物,会同有关部门做好政治、生活待遇的安排。
8、协同有关部门开展海内外统一战线宣传工作。
9、管理丽水海外联谊会、丽水市光彩事业促进会。
10、负责指导县(市、区)党委统战部门工作,协调各有关部门统战工作;指导市侨联工作,并在人事安排和贯彻统战政策方面进行指导。
11、承担市委和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市民族宗教事务局的主要职能是:
1、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民族、宗教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依法管理民族宗教事务,组织开展民族、宗教问题的调查研究,结合本市实际,制订民族、宗教方面的具体政策,对有关民族宗教政策、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进行监督。
2、组织指导民族宗教政策、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工作。
3、指导、监督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建设和民族区域自治法的贯彻实施,监督办理少数民族权益保障事宜;协调处理民族关系中的重大事宜,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4、协助组织、人事部门做好少数民族干部培养选拔工作,联系少数民族干部;组织培训全市民族、宗教工作干部。
5、指导民族地区制订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研究提出推动民族地区经济发展的政策和措施;会同有关部门加强经济发达地区与民族地区对口支援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民族地区扶贫工作;组织协调民族地区科技发展、经济技术协作和民族贸易、民族特需用品生产等事宜。
6、研究少数民族文化、艺术、卫生、体育、新闻出版等方面的特殊问题,并提出相关意见,承办相应事务。
7、研究民族教育发展问题并提出意见和建议,配合教育主管部门承办民族地区教育援助和扶持的有关事宜。
8、依法保护公民宗教信仰自由,保护宗教团体和宗教活动场所的合法权利,保护宗教教职人员履行正常的教务活动,保护信教群众正常的宗教活动。
9、依法处置宗教领域违规违法活动,引导、促进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
10、推动宗教界人士进行爱国主义、社会主义、拥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的自我教育,巩固发展民族宗教界的爱国统一战线,团结和动员广大信教群众为经济建设、社会和谐服务。
11、依法管理宗教团体,支持宗教团体加强自身建设,联系宗教界中上层人士;办理宗教团体需由政府机关协助或协调办理的各项事务。
12、组织协调民族宗教工作领域的对外交流活动;支持和帮助宗教界开展对外和对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台湾地区友好活动,并办理有关事宜;办理居住境外少数民族同胞回国探亲、旅游、定居等有关事宜。
13、协助县(市、区)人民政府处理民族、宗教方面的突发性事件和影响社会稳定的问题;指导县(市、区)人民政府民族、宗教部门业务工作。
14、承办市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中共丽水市委统战部(民宗局)年度部门决算共包含本级决算和下属单位决算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独立核算的事业单位0个。
二、丽水市委统战部(市民宗局)2016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丽水市委统战部(市民宗局)2017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丽水市委统战部(市民宗局)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上年结转;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科学技术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市委统战部(市民宗局)2018年收支总预算1644.6万元。
(二)关于丽水市委统战部(市民宗局)2018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丽水市委统战部(市民宗局)2018年收入预算1644.6万元,其中:公共财政预算拨款1465.34万元,占89.1%;上年结转179.26万元,占10.9%。
(三)关于丽水市委统战部(市民宗局)2018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丽水市委统战部(市民宗局)2018年支出预算1644.6万元
1、按支出功能分类: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498.21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7.44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48.95万元。
2、按支出用途分类:包括人员支出717.74万元,日常公用支出120.6万元,项目支出806.26万元。
(四)关于丽水市委统战部(市民宗局)财政拨款支出情况的总体说明
丽水市委统战部(市民宗局)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644.6万元,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465.34万元、上年结转179.26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498.21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7.44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48.95万元。
(五)关于丽水市委统战部(市民宗局)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1. 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丽水市委统战部(市民宗局)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465.34万元,比2017年执行数减少31.56万元。主要是去年举办首届世界丽水人大会经费支出增加。
2.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1498.21万元,占91.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7.44万元,占5.9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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