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水市审计局2020 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2020年,丽水市审计局以中共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为指导,按照市委、市政府和省审计厅关于法治建设和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总体要求和决策部署,依法全面履行审计监督职责,推动各项工作取得新成效。我市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审计工作入选市“2020年度法治丽水(法治政府)建设改革创新培育示范项目”和“高质量绿色发展20大创新样本”,并为我市法治政府工作考核加分;获全省审计系统优秀审计项目评比优秀、表彰项目各1个;相关工作获市级以上领导批示肯定6人次,其中郑栅洁省长对我市探索实践自然资源资产审计做法作出批示肯定,市委胡海峰书记对我市审计工作作出重要批示给予高度肯定,吴晓东市长对自然资源资产审计和扶贫审计做法作出批示肯定,市人大常委会虞红鸣主任对审计工作报告给予充分肯定。现将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0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切实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一是突出审计的宏观管理职责。局主要领导列席市委、市政府重要会议,围绕中心大局思考、谋划、推动审计工作。2019年以来,我局在全省审计系统综合考核中连续两年实现进位,从全省第五位升至全省第三位。市委书记胡海峰批示点赞全市审计机关在推动高质量发展、助力打好“三大攻坚战”、保障和改善民生、推进“清廉丽水”建设等方面做了卓有成效的工作。
二是扎实开展“六个一”活动。局主要负责人认真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建立领导班子蹲点重点项目、领办整改难题等“六个一”任务清单。对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多次在局党组会议上,研究部署依法审计和法治政府建设工作。2020年局主要负责人带头深入基层18次,指导龙泉市财政决算审计问题整改,助力该市获得国办、财政部等4项大奖,得到奖励资金4000万元;促进丽水经济技术开发区彻底化解15.84亿元基金赤字历史遗留“老大难”问题;推动莲都区法院解决一起强占厂区历史遗留案件。
三是研判会商审计难点问题。2020年局主要负责人参与审计方案论证、中期会商、业务会等审计业务会议33次;对所出具的审计结论性文书等进行集体研究审议,确保审计结论准确,全年未发生重大失误造成严重后果被问责的情况,未发生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
(二)聚焦主责主业,依法全面履行审计监督职责。
一是深耕审计项目。全年完成审计项目30个,共查出违规金额8824万元,实现增收节支7737万元,移送纪检监察机关处理42件,已处理25人(其中处级以上4人)。特别是2020年开展新冠疫情防控、“两直”资金、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试点等方面的审计工作;全年上报审计专报103篇,被市以上领导批示75篇次,专报报送量和批示量均为2018年的7倍以上。
二是开门办审计,深化“三服务”。实现民生领域审计的制度化和常态化,以高质量的审计推动“三服务”活动深入开展。2019年以来,审计促进了1285户低收入农户在公益性岗位上实现就业、937名残疾人领取到困难生活补助;15845名低保边缘对象享受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部分减免待遇;助力清理涉企保证金及拖欠账款达1.34亿元。
三是探索“巡审联动+会商研判+容错免责”经责审计成果运用机制。与市委巡察办联合出台《丽水市巡察监督与审计监督联动工作机制(试行)》,今年3个经责审计项目实行“巡审联动”,推动两种监督优势互补;与市委组织部联合印发《丽水市本级经济责任审计成果运用会商研判操作流程(试行)》,对会商研判的对象、程序、时间等作进一步明确,推进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成果运用落地落实;出台《中共丽水市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审计“容错免责”操作办法(试行)》,明确边界,为丽水高质量绿色发展创造更优环境。
四是推动审计监督和整改落实。成立整改服务团,通过开展送审计知识到单位、送整改服务到现场、送财经法规到项目等“三送”活动,加快审计问题整改,攻克一批历史遗留问题。在审计项目实施中,加强与被审计单位交流,审计报告、专报均充分听取对方意见,做到客观公正,以理服人。
(三)落实“三项制度”,推动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是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制定《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办法》,对审计处理处罚等重大事项采取集体决策程序,相关重大事项严格执行报告制度。
二是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在审计执法时,主动出示执法证件并告知当事人执法事由、权利义务等内容;每年在市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开审计工作报告,2020年在局门户网站公开31篇报告和整改结果。同时,加强与党报媒体合作,定期定量开展审计工作、政策、法规等宣传,促使社会各界了解、理解和支持审计。
三是稳步推行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2020年增购1台执法记录仪,并对领用情况登记,确保两位执法人员现场执法取证,对全部行政执法活动进行记录并归档,实现行政执法行为的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
(四)强化风险防控,突出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
一是围绕风险防范强化质量标准化管理。制定《审计事项移送管理办法》《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案件答复应诉办法》《法律顾问管理办法》等制度。把好审计项目实施方案、审计现场、审计结果“三个关键点”,开好重点审计项目中期会商会议、后评估会议“两个诸葛会”,用好审计项目现场管理清单、审计发现案件线索清单等“四张清单”,全面加强审计质量把控。
二是围绕审计项目加强质量控制。围绕省审计厅质量立审“九项标准”,出台《重点审计项目质量管理办法(试行)》,建立健全初审员、质量控制量化评分等审计质量管控机制,重点加强重大政策落实、重点资金、重大项目、重要部门(单位)权力运行和责任落实等审计项目管理,促进“审计质量、审计价值”双提升。今年共设置重点项目17个,占全年审计项目计划总数的60%。
三是围绕提质创优优化通报考核评比。2020年对全市47个审计项目进行执法质量检查,并及时通报情况,要求狠抓整改,提升全市审计执法水平。针对审计干部只重视大项目、轻视小项目的实际,研究出台《审计工作单项优秀评比办法(试行)》,严格对标署优省优标准,设立审计文书类、科研论文类、大数据审计类等4大类奖项,“老大难”问题解决、政策“废改立”等12项“单打冠军”,改变审计项目“一只脚长、一只脚短”的现状,整体提升审计质量。
(五)强化组织保障,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建设。
一是着力提高干部法治能力建设。把法律法规学习作为局党组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全年集中学法5次以上,组织局领导干部全员通过各类法律知识考试,落实审计普法责任制,分解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任务清单,全面总结“七五”普法工作。按时完成、公开2020年度行政执法统计年报。及时组织执法人员执法证到期换证、调动人员跨区换证、新进人员执法证申领等工作,全局持证率达98%。
二是着力打造高素质专业化审计队伍。组织全局干部到浙江大学开展“能级提升”行动,邀请市纪委、市委组织部及市直部门主要领导和专家授课;创新设立“三立”论坛,局主要负责人带头开讲第一课,全面推行“思维导图”工作法,理清脉络,拓宽干部思维的宽度和厚度;注重交流学习,2020年赴外地交流学习6批次,首次到审计署、中国审计报社、中国时代经济出版社等地交流汇报,并将成果运用到实际工作中。注重实践锻炼,与审计署上海特派办合作建立干部上挂机制。安排36人次参加巡视巡察、纪委办案、交叉审计,推动干部在学用结合中快速成长。
三是着力打造拼搏向上的审计文化。谋划召开优秀审计干部表彰大会,开展“导师制”活动,深入开展“三敢三比”争先创优大比拼活动,围绕全年任务实行月通报、季点评、年考核,开展“我为审计献一策”活动,形成良好氛围。
(六)创新普法宣传方式,积极开展“志愿服务”活动。
一是第一时间开展民法典宣传。及时到联系村、社区、部队发放和宣讲《民法典》,邀请宪法、民法典宣讲团为审计干部做解读,提高群众对宪法及民法典的精准把握和适用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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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是以为民理念开展普法宣传。新冠疫情防控期间,一把手带头抽调12名党员下沉乡镇、街道,开展值勤、防疫宣传等工作。党组书记专门为联系村党员上党课,开展走村入户访民情、项目审批协调等工作,助力联系村经济社会全面发展。
三是组织开展审计知识普法宣传。根据每年的普法重点,印制审计口袋书等宣传普及审计法、经济责任等知识,受邀为纪委、组织部、基层领导干部开展审计法律法规知识讲座十余次。
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问题
2020年市审计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与我市建设更高水平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的高标准、严要求还存在一定差距,主要表现在:
一是未设立公职律师。因受单位编制限制,且全市审计系统范围内没有具备公职律师申请资格的人员,暂时无法通过选调、内部调整来解决公职律师配备问题;二是审计监督的覆盖面不够。由于审计对象数量大、审计力量不足、项目总量较多等因素,离对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国有资源和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实行审计全覆盖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三是大数据审计水平有待提升。存在大数据审计人才不足、受地域所限购买服务供应商较少等问题,尚不能未充分发挥大数据审计作用。
三、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思路
2021年,市审计局将继续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上讲话精神,依法全面履行审计监督职能,做好常态化“经济体检”工作,更好推动社会经济发展。
一是强化党建统领,提升政治站位。充分发挥好市委审计办职能作用,高质量编制好审计“十四五”规划,系统化、集成化、高效化推进全覆盖审计,服务党委政府把方向、谋大局、做决策。持续深化争先创优大比拼等活动,聚焦主责主业,干出审计干部精气神,干出审计工作新气象。强化干部教育管理,运用好执纪监督四种形态,打造清正廉洁最硬底牌和最亮名片。
二是强化依法行政,提升审计质量。始终把质量作为审计工作的“生命线”,优化审计质量管控机制,在原有“1+N”标准化管理体系基础上,加快形成自然资源审计、审计业务会议、审计业务流程等一批科学、管用、高效的审计质量控制标准体系和规范。强化法治意识和法治思维,探索法律顾问列席业务会议制度,坚持用事实和数据说话,努力做到审计风险最小、审计作用最大、审计效果最优。
三是强化成果转化,提升审计价值。完善经济责任审计联席会议、人大评议、政府督查等多部门联动整改机制,切实提升审计整改率,努力推动审计历史遗留问题“清零”。进一步推进审计成果运用,力争在多部门协同上求突破,将审计成果运用到决策、管理、监督等层面,努力打造“巡审联动”工作样板。提高审计专报层次和质量,在推动政策法规“废改立”、体制机制创新优化上发挥好审计建设性作用。对典型性、普遍性、倾向性问题进行梳理剖析,形成以清单为基础的审计预警机制,促进“审计一点,规范一片”。
四是强化普法宣传力度,提升审计形象。强化“谁执法谁普法”责任落实,与审计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充分利用审计执法过程各个环节,向被审计单位广泛宣传与审计有关的政策和法律法规。
丽水市审计局
2021年2月9日